根据罗素同学的说法,偶像起源于原始农业社会,当时的人们为了祈求丰收,把此种美好希望寄托于一尊草编或者木刻的塑像之中(注:这种塑像并非都是人的形状,可能是植物或者动物,也可能是一种假想而成的事物。这一行为本身只是把偶像实体化了,意即偶像有形。)如果某一年的收成不够理想,人们就会用鞭子抽打自己的偶像。当这种偶像信仰方式和一片土地的领主结合在一起,那就不仅要求它能保证这片土地的丰收,还要能保证战争的胜利。而一场战争的失利,先遭殃的往往是这片土地的偶像。
看到此处,有些同学觉得很可笑,认为这是迷信,真低级!
那么,允许我扩展一下你们的思路:迷信物化的偶像很低级。
历史出现希腊诸神之后,偶像开始有了人类的性格特征,他们饮酒跳舞、谈情说爱、寻欢作乐,有时甚至还会有嫉妒、仇恨、嗜杀等等负面情感。就这一个层面来说,希腊诸神并不比人类的情操高尚多少。换句话说,他们在道德上的卑劣妨碍了他们成为顶级偶像,他们是二流货色。事实也是如此,因为历史上并没有出现一个统一信仰希腊诸神的群体。
看到此处,有些同学忍不住要告诫我,并非没有一个信仰希腊诸神的团体,譬如说圣斗士,而且他们还分别成立了青铜会、白银会以及黄金会。
可是,我怎么老觉得星矢只不过是为了把雅典娜姐姐搞到床上嘿咻一下的小屁孩而已呢?(好吧,我承认这句话是多余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把它写上来了。稍微有点联想能力的同学,应该猜到了我的真实意指。)
希腊诸神不仅给偶像带来了人格化,同时他们还具备超人的能力,这对于后世偶像的塑造提示了革命性的意见。
严格说来,毕达哥拉斯学派并不属于我讨论的偶像范围。之所以会提到它,是因为在偶像的演变历史中,它教授了后者一样无敌于天下的本领:教会且神秘主义。教会,意指信仰同一学说的团体。神秘主义,意指信仰某一学说的具体理由荒诞不经,但是在团体内部却能不言自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主要教义是关于灵魂的轮回(典型的神秘主义)和吃豆子的罪恶性(你没看错,确实是豆子)。列举其中有一条:禁食豆子。
严格说来,教会或者神秘主义并不是毕达哥拉斯学派首创的,但是能把两者串在一起融会贯通的,人家是第一个。关于这件事情的意义:宏观的说法是,出于这个学派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通俗的说法是,你信我没理由,你不信我,我就找一群人干死你。
本体具有超人能力,教会以及神秘主义这三个条件促生了顶级偶像上帝的鲜活出锅。这意味着偶像的进化到达了神性的地步。不过在我看来,也是意味着偶像开始变得极其的面目可憎。
给同学们做个简单的类比。上帝说:信我者上天堂。就这一个句式来说,我觉得上帝并不比大多数性工作者慷慨大方,人家可以做到先让我上一回天堂,之后再向我收费。丫的凭什么就不能让我先上了天堂,之后再来信丫的。丫的连先消费再付款的基本观念都没有,真土。
自此,偶像的发展历史就开始变得乏善可陈了,具备神性的顶级偶像上帝无敌天下两千多年,并且现在还有继续保持着坚挺的势头。唯一值得称道是,无神论在天体学、物理学、化学以及小部分来自于心理学的多方面证明。上帝还是被打败了,不过对手的主要目标是资产阶级,它只是被附带着一拳打倒在地,这真是令人尴尬!
顶级偶像上帝在红色政权的领土上被驱逐出境,但是黄金级偶像粉墨登场,他就是普遍真理:毛。
写到这里,我突然有点不自信了。参照偶像的发展历史,作为一个人类物种的毛,并不具备超人的能力,顶多只有教会和神秘主义,怎么就能战胜无敌的神性呢?
后来我看到了关于献给毛的“两个凡是”,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偶像的塑造如果基于一些理性学识(譬如说,无神论)的旁征博引,塑造者又绝对不能是偶像本人,而且塑造者是一个群体,恰巧这个群体掌握了统治话语权。那么,新一轮的造神运动也就水到渠成了。
有同学立马反应过来:唔!你不是说了无神论。
我哈哈狞笑:用无神论造神那才叫牛逼!
后来毛的种子在中国生根发芽,长出了一大批所谓偶像。他们也有教会,由一群感情极度脆弱粉丝组成;他们也有神秘主义,叫做爱死你没商量。
当代社会的偶像,确切的说应该是娱乐明星(注:政治明星从属于娱乐明星范畴,我是这样认为的),总是让我想到老罗的两个经典句式:“渴望得到愉悦的演出”和“令人愉悦的忧伤”。
前一句是献给广大粉丝的,具体解释可以参照老罗的说法。
后一句是写给我自己的。我之所以“愉悦”,是因为我一直不够长进,只能停留在意淫女明星的低级阶段,就像星矢想着雅典娜。我之所以“忧伤”,是因为我十分苟同尼采同学的一些话语。“上帝死了”,“偶像的黄昏”也到了,叛离神权社会“重估一切价值”的“超人”诞生了,那么之后呢?虚无主义。尼采同学对此一定也是十分忧伤的。
必须说明一下,以上这段可以不写,因为偶像的在哲学上的定义和当今社会所谓娱乐明星的偶像是两个概念,但是这其实也是我成文的初衷:丫的,你低级怎么了,照样干死!
物化的偶像,如泥胚,木刻,石雕,铜铸……
人格化的偶像,如希腊诸神。
神性的偶像,如上帝,真主,三清,佛陀,菩萨……
同物种的偶像,如集权君主,娱乐明星,精英人士,道德楷模,杰出青年,三好学生……
以上归类排名按照历史时间的升序,但是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一种偶像价值的降序。当一个人类浅薄到因为作为同类的另外一个人类表皮光鲜,而无知、无聊以及无耻地大声尖叫“我崇拜你”的时候,我着实不觉得你就比原始社会那些迷信物化的偶像的人们高明多少。
同类之间禁止崇拜,那是乱伦。
今天,我把自己分裂成两个人格,或者多个人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