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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酷博客

    0006715

    麦田里的捣蛋者 @ 2009-01-05 21:45

    根据罗素同学的说法,偶像起源于原始农业社会,当时的人们为了祈求丰收,把此种美好希望寄托于一尊草编或者木刻的塑像之中(注:这种塑像并非都是人的形状,可能是植物或者动物,也可能是一种假想而成的事物。这一行为本身只是把偶像实体化了,意即偶像有形。)如果某一年的收成不够理想,人们就会用鞭子抽打自己的偶像。当这种偶像信仰方式和一片土地的领主结合在一起,那就不仅要求它能保证这片土地的丰收,还要能保证战争的胜利。而一场战争的失利,先遭殃的往往是这片土地的偶像。

    看到此处,有些同学觉得很可笑,认为这是迷信,真低级!

    那么,允许我扩展一下你们的思路:迷信物化的偶像很低级。

    历史出现希腊诸神之后,偶像开始有了人类的性格特征,他们饮酒跳舞、谈情说爱、寻欢作乐,有时甚至还会有嫉妒、仇恨、嗜杀等等负面情感。就这一个层面来说,希腊诸神并不比人类的情操高尚多少。换句话说,他们在道德上的卑劣妨碍了他们成为顶级偶像,他们是二流货色。事实也是如此,因为历史上并没有出现一个统一信仰希腊诸神的群体。

    看到此处,有些同学忍不住要告诫我,并非没有一个信仰希腊诸神的团体,譬如说圣斗士,而且他们还分别成立了青铜会、白银会以及黄金会。

    可是,我怎么老觉得星矢只不过是为了把雅典娜姐姐搞到床上嘿咻一下的小屁孩而已呢?(好吧,我承认这句话是多余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把它写上来了。稍微有点联想能力的同学,应该猜到了我的真实意指。)

    希腊诸神不仅给偶像带来了人格化,同时他们还具备超人的能力,这对于后世偶像的塑造提示了革命性的意见。

    严格说来,毕达哥拉斯学派并不属于我讨论的偶像范围。之所以会提到它,是因为在偶像的演变历史中,它教授了后者一样无敌于天下的本领:教会且神秘主义。教会,意指信仰同一学说的团体。神秘主义,意指信仰某一学说的具体理由荒诞不经,但是在团体内部却能不言自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主要教义是关于灵魂的轮回(典型的神秘主义)和吃豆子的罪恶性(你没看错,确实是豆子)。列举其中有一条:禁食豆子。

    严格说来,教会或者神秘主义并不是毕达哥拉斯学派首创的,但是能把两者串在一起融会贯通的,人家是第一个。关于这件事情的意义:宏观的说法是,出于这个学派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通俗的说法是,你信我没理由,你不信我,我就找一群人干死你。

    本体具有超人能力,教会以及神秘主义这三个条件促生了顶级偶像上帝的鲜活出锅。这意味着偶像的进化到达了神性的地步。不过在我看来,也是意味着偶像开始变得极其的面目可憎。

    给同学们做个简单的类比。上帝说:信我者上天堂。就这一个句式来说,我觉得上帝并不比大多数性工作者慷慨大方,人家可以做到先让我上一回天堂,之后再向我收费。丫的凭什么就不能让我先上了天堂,之后再来信丫的。丫的连先消费再付款的基本观念都没有,真土。

    自此,偶像的发展历史就开始变得乏善可陈了,具备神性的顶级偶像上帝无敌天下两千多年,并且现在还有继续保持着坚挺的势头。唯一值得称道是,无神论在天体学、物理学、化学以及小部分来自于心理学的多方面证明。上帝还是被打败了,不过对手的主要目标是资产阶级,它只是被附带着一拳打倒在地,这真是令人尴尬!

    顶级偶像上帝在红色政权的领土上被驱逐出境,但是黄金级偶像粉墨登场,他就是普遍真理:毛。

    写到这里,我突然有点不自信了。参照偶像的发展历史,作为一个人类物种的毛,并不具备超人的能力,顶多只有教会和神秘主义,怎么就能战胜无敌的神性呢?

    后来我看到了关于献给毛的“两个凡是”,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偶像的塑造如果基于一些理性学识(譬如说,无神论)的旁征博引,塑造者又绝对不能是偶像本人,而且塑造者是一个群体,恰巧这个群体掌握了统治话语权。那么,新一轮的造神运动也就水到渠成了。

    有同学立马反应过来:唔!你不是说了无神论。

    我哈哈狞笑:用无神论造神那才叫牛逼!

    后来毛的种子在中国生根发芽,长出了一大批所谓偶像。他们也有教会,由一群感情极度脆弱粉丝组成;他们也有神秘主义,叫做爱死你没商量。

    当代社会的偶像,确切的说应该是娱乐明星(注:政治明星从属于娱乐明星范畴,我是这样认为的),总是让我想到老罗的两个经典句式:“渴望得到愉悦的演出”和“令人愉悦的忧伤”。

    前一句是献给广大粉丝的,具体解释可以参照老罗的说法。

    后一句是写给我自己的。我之所以“愉悦”,是因为我一直不够长进,只能停留在意淫女明星的低级阶段,就像星矢想着雅典娜。我之所以“忧伤”,是因为我十分苟同尼采同学的一些话语。“上帝死了”,“偶像的黄昏”也到了,叛离神权社会“重估一切价值”的“超人”诞生了,那么之后呢?虚无主义。尼采同学对此一定也是十分忧伤的。

    必须说明一下,以上这段可以不写,因为偶像的在哲学上的定义和当今社会所谓娱乐明星的偶像是两个概念,但是这其实也是我成文的初衷:丫的,你低级怎么了,照样干死!

    物化的偶像,如泥胚,木刻,石雕,铜铸……

    人格化的偶像,如希腊诸神。

    神性的偶像,如上帝,真主,三清,佛陀,菩萨……

    同物种的偶像,如集权君主,娱乐明星,精英人士,道德楷模,杰出青年,三好学生……

    以上归类排名按照历史时间的升序,但是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一种偶像价值的降序。当一个人类浅薄到因为作为同类的另外一个人类表皮光鲜,而无知、无聊以及无耻地大声尖叫“我崇拜你”的时候,我着实不觉得你就比原始社会那些迷信物化的偶像的人们高明多少。

    同类之间禁止崇拜,那是乱伦。



     
    麦田里的捣蛋者 @ 2008-09-28 21:59

    西祠二黑(2black)出品《牯岭街少年教育诗
    全文如下:
    (1)
       我的家在牯岭街,我在这里工作和居住。我们这里以前出过事,我们的好兄弟茅武,在这里刺死了他的马子。
       后来,茅武的一个同级同学从牯岭街出去。杨德昌同学在美国学电脑,攻硕士。因为一个偶然的原因改行拍上了电影。1991年,杨同学把我们牯岭街的一些故事搬上了银幕。
       我看过这出名为《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电影。影片接近四个小时,很多人说闷。我看了之后也胸闷,由于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
       从淡江师范毕业之后,我回到我的牯岭街家乡,成为建国中学的一个青年教育工作者。杨同学的这部电影,取景其实是在淡江中学。
     
    (2)
       中年以后,我发现在所有的教学参考中,尤其弥足珍贵的竟然是这部影片在我的脑子里的拷贝:每一个段落,每一个人物,每一格画面,每一句台词。
     
       我常想,如果时光倒流三十年,让我重新回到牯岭街,这部影片也许可以成为我的地方志和人物志。我可以通过它认识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阶层,每一个少年团伙。它是我的教学工具书,我的现实启蒙读物,我的人际沟通指南,我的思想行走地图。
       我的回乡可能会象一次重游,或者,更象一次夜游和梦游,对往事的记忆和猜测会如幽灵一般伴随我左右。当我经过月光下少年情侣依偎的荷塘,夏日里野草金黄的靶场,经过夜间部教室的灯光,隔壁的电影片厂,耳边也许会有鬼魂吟哦深情的诗章:
     
      苍老是我的记事簿,青春是我的回忆录。
      你是我的放弃与追逐,你是我的幸福与痛苦。
       我有满腔少年血,将它二一添作五。若不成功即成仁,激情浇灌长青树。
     
    (3)
       当年我作为新来的教员,被校长向学生介绍登上建中礼堂的讲台时,学生的校服早已不再是军装式样,我难以分辨出谁来自小公园,谁来自217。
       这些孩子,他们是否仍将“217”读作“两幺拐”?——当年的眷村子弟,谁不晓得通信兵的数字读音规范?
       当我站在讲台上,常常会下意识地凝视他们胸前的校章。他们中是否也有86089同学?86089同学,在夜晚的牯岭街上出手7刀,刺死了他的马子。
     
    (4)
       三十多年过去,因为这部电影,那些1960年在此就读的孩子再次被提起。我知道,在学童们中间将谈论着他们的出身和来历,并将演义出各种说法不一的版本。事实上,因为我从小在这一带居住,我的年轻同侪也曾经好奇地向我打听虚实,我总是抱歉地笑着说我一无所知。
       民国四十八班夜间部及相关人等,常常成为他们运用教育学原理用以剖析的个案:
     
       86089号,张震同学。小名“小四”:中考其他科目成绩都超过90,而一向不错的国文仅五十多分。张榜后其父曾要求查卷,未果,是否批卷错误仍为悬案。该同学个性较为孤僻、自闭,寡言少语,具有心理断乳期的典型症候:长期沉溺于带有妄想狂色彩式的思考,以私人文字构筑自己的情绪舒解空间。其救世济人的道德完善精神在失控的情况下可能诱发强烈的偏执和暴力倾向。
       王茂同学。外号“小猫王”:其音乐能力是由三方面构成,(1)曲调感,区别旋律的曲调特点的能力。(2)音乐表象,即能随意反映音高与音强的听觉。能再现听过的旋律,实现听觉与发声间的转移与转换。(3)节奏感。对音符之间的时间关系的敏感和准确的再现。王茂同学先天具备许多大音乐家都缺乏的绝对音高和惊人乐感。——由于左半脑欠发达,其肢体机能未臻协调,表现出来的特点就是动手能力低下。——小四要是明白这一点,就不会让他修理父亲的收音机。
       小虎:留级生。校队篮球好手。其坚韧、独立的个性下同时具有极其情绪化的一面,往往因为某件事的挫败感陷入极端的消沉,人格完全压抑。成年后变得与世无争,选择一种放弃的生活方式。
       小马:插班生。台北警备司令的公子,具有养尊处优的家庭环境。其人生价值观极为模糊,表现为极度的自我中心和歧视女性的倾向。但同时兼具侠义心肠,重视友情,在小四案发后产生真实的哀恸。
       滑头:装腔作势的机会主义者,一次残酷的火并成为其人生的转折点。
       二条:爱出风头,矫柔造作的业余歌手。长期生活在兄长的阴影下,色厉内荏,外强中干,在危难中犹疑与恐惧。也许,与滑头一样,需要一个契机来完成质变。
       飞机:木讷、老实的好学生。少年群体的追随者与旁观者,对行动的参与经常出现在行动结束以后。
       三角裤:牯岭街旧书市的“小本”迷恋者。无个性就是他的个性,有希望成为典籍善本收藏家。
    ……
       Honey:一度充满好勇斗狠的少年意气。具有崇尚自由、迷恋冒险的气质,常有与时代格格不入的孤独感。一次偶然的文学阅读完成了其个人的思想启蒙,自此开始崇尚“孤胆英雄”形象。
       山东。其个人形象都决定了将永远作为Honey的对立面存在。畏光,性格阴郁,野心勃勃,不择手段进行势力与财富的攫取。对女人却专一而富有情义。
    ……
      
       ——在建国中学的教员办公室里,关于青少年教育的探讨成为我的同事的日常功课,他们或者唇枪舌剑,或者和风细雨。如果我们循循善诱,因材施教,这些孩子是不是原本可以步入经过精心设计的正轨?如果我们的前辈投入过更多的关注和警惕,是不是有些事可以永远避免发生?
       我并不参与同事的争论,但有时会倾听。我发现:有一个病例,似乎无法轻易地开出处方。在这些个人档案中,似乎有意漏掉了死者的名字:
      还有,小明。
     
    (5)
       我的教育学和社会学常识告诉我,人的社会化,是由三方面的教育与影响完成:家庭是社会化的摇篮;学校是社会化的宫殿;邻里社会是社会化的竞技场。
      我记得,当我学到这一章节的时候不禁冷笑过。
     
       小四来自一个本分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正直的公务员。当小四被校方认定与同学串通作弊欲行处罚时,小四的的父亲居然天真地与教务主任争辩,斥责他不公平,致使小四被加重处罚,记大过。而后他反而开导小四:
       “读那么多书,就是要懂得做人做事的道理;如果到头来自己做对的事都不能勇敢相信的话,做人还有什么意思?——希望这件事对你是鼓励,而不是打击。”
       当小四担心他们父子俩会遭到母亲的数落时,父亲居然以朋友的口吻,用广东话感叹“没春袋的,都好麻烦”——那一刻在电影院里,我真的好感动。
       但父亲不久被警备总部传唤盘查其留在大陆的老师,以“匪特”嫌疑羁押一晚,事后并受到牵连而被革职后,性情大变。变得懦弱而神经质。当小四因再度违规而被校方决定开除时,父亲依然称“不公平”,但开始哀求学校再给一次机会。愤怒的小四用球棒击碎了教师办公室的灯泡。这是一次压抑的反抗,一记令成年人目瞪口呆的本垒打。
      父辈们,你们输了。
     
       学校教育应该是学生道德意识的发展阶段。而建中绝非一个理想的康乐园。
      我记得电影里两个意味深长的细节:
       教务主任对前来告状的片厂门卫老头说:“我们校长讲求学生人格自由发展,从来不关学校的大门。”
       课堂上,嬉皮笑脸的小猫王被国文老师叫上讲台:“你不是很喜欢‘我’字吗?——写一百遍。”
      
       小四们的邻里社会,是邻居胖叔冷嘲热讽的奚落,父亲的同学汪狗的世故精明,落井下石。
       小四曾有机会教训酒醉的胖叔,但当他滑进水沟时却帮助救起了他。胖叔后来报恩的方式,是介绍小四的父亲帮别人经手青果外销的生意。——也许,在小四眼中,这是父亲走向妥协与平庸的又一个步子。
       而另一个邻里社会,就是建中对面的电影片厂,小四们经常跷课去玩耍的地方。他们在这里见识过恃宠而骄的小明星和对老板娘曲意逢迎的导演。最后一次去的时候,导演问起曾来试过镜的小明:跟你一起来的那女孩儿呢?——要哭就哭,说笑就笑,真自然——
       正饱受失恋之苦的小四粗暴地打断他的话,嚷出片中最振聋发聩的一句反教育台词:“自然?!你连真的假的都分不清楚还拍什么电影?你拍的都是什么玩意?”
      
       与现实的教训相比,家庭、学校和邻里的教育是多么的苍白无力。所以,当我在电影里看到小四的父母在院落里抱头痛哭,当我看到小明从小神经那里得知Honey的死讯时,沉默地慢慢走回母亲身边,拾起针线,不禁想到了杨牧《凄凉三犯》里的诗句:
      沉默里,听见隔壁妇人在唤狗
      男人坚忍地打着一根钢针
      他们在生活。“我在生活”
      我说:虽然不知道为了什么
     
    (6)
       在每个班级中,基本上都可以分为两股势力。一个崇拜父辈的强权,一个信仰自己的实力。基本上,两股势力的周围都渐渐团结成一帮人马,水火不容。
       注意看吧,在一个小小的国中班级里,往往预演着成人世界里所有的权力游戏。他们甚至会有和谈,有冷战,有蜜月,有和平共处的不成文原则和结盟后的其乐融融,以及暗自交锋。
       当小马插班到来,我注意到小虎敌视、戒备的眼神。我常常冷眼旁观这场彩排。其实我完全能预知争斗的结局。当他们毕业之后,这种情况将更频繁地发生,“平民意识”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一种奢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一个胜利背后,都有一个深沉的背景。
     
       也许,我应该组织我的班级里这同样的双方召开一次圆桌会议,告诉他们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机关算尽,处心积虑,这就是男人的游戏。雄性社会里应该有强硬对话,但最好以一种相对公平的竞争为前提。
       我对我设想的会谈感到忐忑。我是清醒的现实主义者,但所作所为却常常表现得象一个天真的理想主义者。
     
      按照德国人 Max Weber的理论,财富(wealth)、威望(prestige)和权力(power)就是社会的分层标准。我应该试着让他们了解,这就是真相和谜底。如果你们将来不能改变它,起码现在应该学习习惯它和接受它。我们应该可以理解:为什么小明最终会跟随小马,而不是小虎和小四,甚至也不是滑头?为什么联考之后的录取人员,在进录取场时会手持记满照顾对象的名单?

       我常常感到奇怪,为什么当初我的师长对考场舞弊会如此深恶痛绝?
     
    (7)
       我喜欢看我的学生们卯架。当他们拎着球棒,提着砖头,在教学楼的楼道上狼奔豕突,我常常若无其事从他们身边经过,并不劝阻。偶尔,一两个小孩看到我后迅速立正:老师好。我矜持地点头,然后他继续挥舞着日制匕首张牙舞爪地冲过。
       他们应该学会卯架。早学会比迟学会好,将来在立法院,在选举战中,他们还将继续这一游戏。而现在,刚好是热身的时候。
     
       我想起电影里滑头与小虎在篮球场边对小明的争斗。小虎其实当时是无惧的。他其实具备几分学生流氓首领的素质。镇静自若,甚至在强敌当前时显得如此心不在焉。而当他醒过神来准备回应时,对方的肌肉应该立即绷紧才是。
       而我注意到这个穿黑色9号球衣的小伙子。他的靠山是南海路的黑帮。他带着一丝微笑,劝解小虎,然后猛不丁击向滑头的下腹,接着噼噼啪啪、慢条斯理地开始扇滑头的小耳光,力度并不大,但恰好控制在既可以表现对对手的极度蔑视,又可以从意志上摧毁对手,使之从身体到意志开始一点一点崩溃的程度。这是学生争殴的一种极为常见的前戏,一种令人印象极为深刻的挑逗和刺激。
       我知道,滑头那次在国中与小明幽会被217围堵,当同伴救难赶到并揪住一个湖北裔的眷村子弟时,滑头也曾经扇过那孩子的小耳光;以及在后来,Honey回台北那天,对小公园冰果室里约会小明的小四,滑头也扇过这样的小耳光,——但他后来,都后悔过。
      在后来的争斗和报复中,这种漫不经心地轻视对手的角色,往往最快死于非命。——“不可侮辱你的敌人” ,年轻人往往不懂得这个道理。
     
    (8)
       我有一个学长,他曾经将这部电影郑重推荐给自己的弟弟,而后者视之为应该一生感恩的礼物。
       第13届、第16届的《联合报》中篇小说奖得主,大陆作家王小波说:人有兄长是一件幸运的事。
      在我们的成长路上,曾多少次获益于自己的兄长?
     
       当小四要赔偿飞机的球棒,求助于自己的兄长老二时,老二不声不响塞给他70元。小四问起钱的来路时,老二回答:你不是要吗?要就别问!
       当小四把母亲的手表偷拿去当铺,老二却被大姐怀疑地问起时,再次不声不响地去了山东的弹子房,赢回钱准备去赎回手表时却被父母发现误解。小四目睹了兄长被父亲责打的一幕:不要脸,没出息!
       果然,——道德上的愧疚感不自觉体现到小四刺死小明的行为中。我惊讶地发现,小四在捅出匕首的同时对小明骂出了同样的话语:不要脸,没出息!
     
       当《战争与和平》中的彼埃尔,与百无聊赖“跑路”生涯中的Honey相遇,催生了Honey致命的英雄主义情结。
       果然,当穿着藏青色“中华民国海军”制服,夸张的水兵喇叭裤的Honey从南部回到台北,我不无妒意地发现,他的谈吐开始变得具有诗意和哲理,他的个人形象竟然变得充满魅力。
       果然,中山堂演唱会那天,他拖着他那条残腿,从国歌声中肃立的人群里象彼埃尔,象吉诃德一样走出来。——这次他走出来后,就没有再走出来过。
     
       当Honey与小四在冰店中相遇,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立即意识到了危险,而当时我并不能清楚地判断这危险是什么。而今我明白,那时我分明看到的是他的灵魂正开始被小四一分一分吸收。如果这次邂逅能够续写下去,他们俩极可能成为一对惺惺相惜的朋友。一个也许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更年轻时候的影子:执着于情感的付出和道德的自我救赎;另一个也许从对方身上找到自己的人格理想,甚至悲剧英雄所特有的孤独与彷徨。
       果然,当虔诚的基督教徒,一直关心小四的二姐张琼试图听取小四的告捷时,劝慰他:你是否太过跟别人计较,是否只想到自己,缺乏奉献?小四回答:Honey也这我说过。Honey,一个好朋友。
       果然,在小四对小明最后的告白中,他说到:只有我能够帮助你,因为,现在我就是Honey。
     
       我希望可以如是告诫我的年轻同事:作为牯岭街上的教育工作者,你们应尽快认识他们,熟悉他们,谁是谁的人格偶像,谁是谁精神上的父兄。——这条街上以往的故事都是血的教训,而我们应该提防自己不要试图成为一名拯救者与传教者,而应该是是默默的观察者与辅导者。
     
    (9)
       这就是我眼中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它所阐述的远远不只关于一次情杀,它如此厚实而博大,它是一本涵括了教育学,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和宗教学的百科全书。
      它从来不是悲悯者的福音,而是关于成长史的文献。

       也许,对个人而言,它还是一本记录苍老自何时开始的记事簿,一本追忆青春夭折于何日的,回忆录。
     
    (10)
       所有的国中都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她也许不是最漂亮的,最清纯的,但是她拥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她是这个学校唯一的校花。
       她被其他女孩子痛恨,不屑、鄙夷,被男生用最下流的语言诅咒。但是,奇怪的是,她会进入每一个男生的春梦里,她是可以被破坏的,因为她最无耻。

      
       毫无例外的是,这样的女生,在每一所国中里的这样一个女生,她们都并不张扬和轻狂,她低着头走路,不跟任何人说话。在全校的注视中,她象一个罪人一样走过。
       她很显然比其他女生早熟。体态丰盈,当她走过时,夏天的走廊里有六神花露水味,有经验的兄弟会悄声提醒,注意她走路的姿势,注意她的外八字,扭动的臀部和腰肢。
      她被操过了,她被操过了,这个妓女。
       一群人顿时爆发出放肆的大笑。她停下脚,回头,眼神里是羞愤,居然还有无辜。
      我操,她凭什么这样看我,她凭什么?这个婊子!
     
       ——而每一个人的心脏都在那一回头中裂成碎片。于是,在当晚的梦中必须再次凌辱她一回,折磨她,蹂躏她,直到自己流下眼泪。
       那一晚必是劈过一道闪电,必是响过一声炸雷,所有对美与善的感悟宛如在一夜之间复苏。她的形象开始变得从没有过的纯洁与高贵,不为流言所伤,暗自散发芬芳。
       也许,也许要等到十多年以后,当你忽然想起这个早已忘记的小姑娘,你会发现其实你后来对她形象的修正仍然是一个善良的愿望,一相情愿的幻觉与想象。你还是被她的表演蒙蔽了,在你现在富有经验的眼光中,你吃惊地发现,其实,当初关于她的所有传言,其实,都很可能是真的。
       她的过早发育绝对不是平白无故的!所有的迷团一下子迎刃而解,每一件事都有背景,每一个人都有出身。在教育心理学与青春期心理学的讲义中,她都是一个典型的病例:她来自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早亡,母亲有不好的名声,她在童年时或者遭遇到骚扰和侵犯,或者有多次寄人篱下的经历,这训练了她的世故与庸俗。她玩弄拜倒在她裙下的所有少年人,最根本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她严重缺乏安全感,她有自毁的基因,所以她会自暴自弃地堕落与沉沦;而她所有成功的掩饰,源自她自我保护的本能,

       ——在成年以后,当我们重新透过事物的表征进行审视,我们一定会发现,甚至都不需要验证,当初关于她的流言,几乎,全都是真的。这样一个女孩,她不是我们当初想象的那样坏,也绝非我们后来以为的那样好,她只是比我们都更早认清自己的生存环境,她远比我们丰富和复杂,也远比我们深刻和清醒。
       而如果时光回去三十多年,当我15岁时,我还是希望我会爱上她,仍然是有时充满狂热与勇敢,有时伴随着懦弱与羞怯。

     
       无论怎样,让我喜欢你。当你14岁时,当你和所有女孩子都14岁时,你已经表现得象是20。你已经开始具有心计和演技,开始学会浅浅地卖弄风情。也开始透支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当你17岁时,你将已经是小小的母亲;当你25岁时,你已经开始迅速地老去;当你30岁时,你已经开始进入更年期。而无论这样,让我先这样喜欢你,以渐渐碎裂的心,和渐渐降至冰点的血液。
       在青春的课堂上,先让我这样痴痴地注视着你,让我整个脑海里都是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窗外是一浪一浪海浪一样的槐花香,内心是槐花香一样一浪一浪的海浪。
     
    (11)
       牯岭街过去一直是以卖旧书古书而闻名。它最早成为读书人趋之若鹜之地,是当年战败回国的日本人常把家具、古董、字画和书籍拿到牯岭街和南海路一带贱卖,后渐渐成风,规模壮大,假日里常常是人山人海。50年代中期,福州街、厦门街口到牯岭街上,共有40—50家旧书摊棚,旧书店则有数十家,常有珍闻秘籍和古旧版本面世。当时牯岭街的名声响遍全台,也成为很多外国观光客必定造访的人文景点。60年代,牯岭街的声势达到了顶峰,俨然为当时政治经济封闭的形势下台北一处重要的图书资讯交换中心。
       民国六十四年后,旧书市场搬到了光华商场的地下楼,牯岭街日见萧条。为重现旧书市风貌,市文化部门和社区曾共同主办了“重温旧书乡——牯岭街书市”活动,在牯岭街旧书市最鼎盛的南海路段至宁波西街段上,摆设了近百处的书摊,一时盛况空前。牯岭街上第一家旧书店“松林书店”的老板蔡先生也尝数度从阴暗的店堂内走到屋外观看。
     
       我住在牯岭街附近的台北教师会馆。当我晚间漫步到牯岭街,它已经变得如此狭窄、偏僻,甚至有几分昏暗和阴森。行人寥寥无几,路灯忽忽幽幽。从头到尾四、五百米,只余下四五家书屋,皆已破败不堪。有的只是随处可见的“科见美语”,和一些“福州小吃”、“三阳机电”之类的招牌。
       我曾经试图在旧报纸中找到关于当年那场令包括山东数人毙命的少年团伙火并的记载。结果,我读到这样一条消息:1960年圣诞节前夕,牯岭街省妇女会门前,发生不明身份之歹徒多人,使用计程车架走一对情侣案,因被害情侣当街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刑事组立即出动,当即将一对情侣带局保护,并将涉嫌妨害自由的李知高一名捕获,其余歹徒均已驾车逃逸。据譬方初步侦查,这是一件亲生父亲骗不满十五岁之亲生女儿到特约茶室卖淫,另一青年协助其女逃离苦海,到台北向省妇女会申请调解结婚,其父却与歹徒多人欲劫走女及其情郎案。譬方以案情甚为曲折,现正继续侦查,并与屏东警局联络缉捕在逃之歹徒中。
     
    (12)
       我叫华光复。在杨德昌的电影中我叫“滑头”,我泡过小翠和小明。民国四十九年,我因考试舞弊被勒令退学,后来成为“小公园”的少年首领。我的叛逆期最叛逆的行为是出卖:我是最早具有商业意识,也是从实践上尝试企业化运作的转型期社团头目之一。我当年主要的策划和经营项目是筹办演唱会。
       我的父亲是中山堂管理委员会主任,因被指控纵容、包庇将政治场所用作商业性牟利用途,涉嫌受贿以及与黑社会组织牵连而被撤职查办。

      
       我的手下先后离开了我。在其后漫长的一个暑假中,我一直都处于痛苦的自省中。我后来考上了幼校。翌年我转学到淡江师范,因为我后来明白过来我的教育对象不应该是幼童,而应该是少年。毕业后,我成为一名青年教育工作者。
      
       我的家在牯岭街,我在这里工作和居住。民国五十年夏天,我们的好兄弟小四,在这里刺死了他的马子。
       这是民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杀人案件,也是这个国家历史上一起微不足道的事件。


     
    麦田里的捣蛋者 @ 2008-03-29 11:26

    第五才子施耐庵《水浒》书中的一干男女,惟有鲁达师兄最合我意。金圣叹有言:“鲁达自然是上上的人物,写得心地厚实,体格阔大。论粗卤处,他有些粗卤;论精细处,他亦甚是精细。”这番话讲得诚然不差,但鲁达师兄的诸般好处又怎直只此几件。

    若要论一百单八好汉中至情至性之人,定考鲁达第一。三拳打死镇关西,犯下人命,却是为了萍水相逢的金老父女;当了和尚,犹不相忘于酒肉之事,偏偏是两番醉闹五台山清净佛地;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落难野猪林中,为首出头的却是一个泼皮和尚。

    看书人只以为“花和尚”的“花”字缘于其背脊上的一身绚丽的花绣,其实不然。鲁智深凡三事,都是女人身上惹起。第一为了金翠莲,做了和尚;第二又为了刘老女儿,大闹桃花村;第三为了林娘子,连和尚也做不得了。

    等到东京岳庙林娘子上香受辱,本应林冲出头,他人劝回。而今倒是花和尚闹得声势夺人,反要林教头来劝。花和尚之初见林娘子,直上来便是一声“阿嫂”,出格亲 热,不嫌唐突,绝不似武松一口一声只是“嫂嫂”二字这般地生硬。照我来看,花和尚见到林娘子时,亦是一不小心惊动了欲念,只不过他是个坦荡君子,加之自嫌 粗俗,动的虽是凡心,却也只是意淫而已。

    自第八回沧州城外花和尚和林教头一别,要直追至第五十七回两人方得在梁山上重聚。而当时花和尚真情流露的第一句话便是:“洒家自与教头别后,无日不念阿嫂, 近来有信息否?”施耐庵之为文实在是迂回之极,且有非常的耐性。前文从未见提及花和尚对阿嫂的情谊如何,却于四十九回后突然冒出这么石破天惊的一句。在五 十七回之前,花和尚一向嗜酒如命,而至五十七回,花和尚知悉林娘子死讯后,竟然从此涓滴不沾。花和尚和林教头那一段义薄云天的情谊,也在五十七回戛然而止,自此全书再也不曾提及一句二人之间的任何交往。

    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苦行者武松之初见潘金莲,亦未尝不曾心动。潘金莲相请武松搬来家中居住,并不见他有一句推辞的言语,便满口应承了,不知武松当时心中如何盘算?“又过数日, 武松取出一匹彩色缎子与嫂嫂做衣裳。”武松是个乖觉的人物,对于潘金莲的诸般撩拨实在是心知肚明。但在叔嫂翻脸之前,武松一直保持着一副欲擒故纵之态。据 我的猜测,武松实实是对潘金莲动了心,怎奈潘氏的一个身份是女人,另一个身份却是嫂嫂。而武松又偏偏是位道德强人,他这类人的生殖器能在世俗的道德面前自 觉地萎靡不振。弗洛伊德说:一个人如果处于无法克服的痛苦之中,他就会逐渐爱上这种痛苦,并从中感到幸福。我想,武松是真的爱上了这种痛苦了。

    潘金莲在无比动情的三十九声“叔叔”后,突如其来地对武松直呼出一声“你”,之后叔嫂便就翻脸。武松在极其生硬的三十四声“嫂嫂”后,忽然对潘金莲怒不可遏 地喊出一声“淫妇”,之后武松扯开嫂嫂胸前的衣裳,极其变态地将潘金莲杀死。金圣叹评曰:“嫂嫂胸前衣裳却是叔叔扯开,千载奇文奇事。”

    潘金莲,西门庆及王婆三人之中,偏偏因为王婆爱钞才弄出许多事来。武松要为兄长报仇,第一该杀的便是王婆。然而,武松亲手杀死的为何单单只有潘金莲和西门庆 二人呢?武松的原罪其实就在于对嫂嫂那段美好如初恋般的感情。而西门庆表面上是武大的情敌,但实际上又何尝不是武二的情敌呢!武松亲手杀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只不过是为那段被背叛了的感情雪耻而已。

    武松是个可怜的人物,在道德和爱欲之间无所适从,表面上成就为一个道德完人,内心却是永远背负着无法超越的痛苦,并且最终因此而邪恶。


    鲁智深救许多女人,武松杀许多女人。知悉林娘子死讯之后,鲁智深从此涓滴不沾;亲手杀死潘金莲之后,武松开始杀人如麻。所以一个是花和尚,一个却是苦行者。


    这是两年前在学校时候写的一篇文章,那时候的我是一个爱看书人吧?然而如今的我已是面目全非,我们真的老了吗?



     
    麦田里的捣蛋者 @ 2007-03-31 00:06

    还说本命年就是旺财年呢!我咋就那么那么那么衰呢?难道就是因为我比一般的“猪”聪明,才要去忍受超越一般“猪”们不曾遭遇的打击,磨难,艰辛——天妒英才呀~~~~~

    先是来学校时候买火车票,没买着K164,那就换2001,虽然不带英文字母K,毕竟人家也是四位数的,凑合吧。没座位没关系,上车再补卧铺去。以我的老奸巨滑当然明白想要补到卧铺得入对车厢这道理,靠近餐车那节硬座车厢就是我的目标。
    春秋时期,晏婴跑到楚国同楚王吹牛:“齐之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何为无人?” ,结果把楚王吓傻眼了。其实要是晏婴能够坐一趟现在的火车,估计傻眼就是他。我有个自认为很得意的比喻:每节车厢都是一只填满了馅的人肉点心,一辆列车就是一蒸笼的点心,中国所有的列车聚到一起那就是吃都吃不完的点心。由此看出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无情挑衅。
    我在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的过程中只是遗失一袋干粮,其他家当所幸四肢健全。我也就没好意思为了几桶方便面和几瓶矿泉水去联系110,我想要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人人都像我一样遇事低调,自认倒霉,挨宰不啃声,受气吞肚里……没准早就实现了安居乐业、安定团结的和谐新社会新局面了哦!
    下面这句话是上面所有铺垫内容的核心主题:我觉得在火车上唯一应当被人们当作神一样供奉的丫就是那些推着小车在过道上玩命兜售食品饮料的乘务员。我帮你来发挥下想象力,在一个过道上挤满了步履维艰乘客,行李架上塞满了战战兢兢的行李的环境中。你要是想弯腰,那就得要求大家像玩多米诺骨牌一样配合着你做出同等幅度弯腰动作,你做了个45度的弯腰,要是有一个人因为腰椎间盘突出而只能做到55度的弯腰,那我提议你放弃这么高难度系数的动作。当然也不排除出现另外一种状况:此人的腰椎间盘突出因为你的“传染性”深度弯腰动作从此不治而愈。每个人在此种情形下都能深切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学会牺牲小我,造福全人类。所有人在此种情形下都能狼狈为奸,同心同德,同仇敌忾。撒不出尿憋着,拉不出屎憋着,因为厕所里面也堆满了人。《镜花缘》里面不是有个无肠国,国人都是无肠,食物直接通过,只要在腹中走个穴就算饱了。所以人家能把拉出来的排泄物循环使用,一而再,再而三。他们这算什么本事,我们比他们更厉害,直接省去“拉”的步骤。。。。。(极力控制自己生理反应中)
    但是那些推小车的乘务员能在如此艰难险恶的环境中,来去潇洒、穿梭自如,你说那是怎样一个境界啊!他们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带走了像我一样饥渴交加的乘客口袋里的RMB。等我买了泡面之后才发觉自己要想到达开水房就像当年志愿军战士在上甘岭上突破美军碉堡一样困难重重,那可是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啊!我觉得为了吃个开水泡面而光荣牺牲太不划算了,灵机一动,干脆拿矿泉水弄个创新吃法凉水涮泡面,反正都是H2O,而且矿泉水还富含各类矿物质,原生素,多种氨基酸,多种葡萄糖,基本不含脂肪和胆固醇,具有抗癌、抗疲劳、抗辐射、耐缺氧、降血糖、降血脂、延缓衰老、治疗各类性病的功效。对,你可能看出来了,我发明的凉水涮泡面有它特定的局限性,它只能用来治疗各类性病,对于其他疾病束手无策。我可以很自豪地告诉你,我打小就认识到其实21世纪最缺的不是人才,而是泌尿科医生。所以I have a dream!我长大了一定要成为一个泌尿科医生。虽然这个“Dream”和我离异多年,但是我们一直相守相望,惺惺惜性性。我也可以大胆地向你宣告:一旦等我申请到凉水涮泡面的专利权,所有的泌尿科医生将统统失业。美国CNN和英国BBC都撰文表达了对我这个发明热切关注和强烈期望,他们认为我将是继马尔库塞的“爱欲解放论”推动人类性解放之后又一个推动社会主义性高潮的伟大人物;相反新华社等中国媒体表示了对我这个发明的殷切担忧,认为我阻碍了社会主义中国实现生产资料,着重包括个人生殖器实现一体公有制这一目标的前进步伐。

    总结发言:我后来一直是这样告诫自己认识的那些小男生,中国的列车真是一个育人的地方,绝对是一个培养德(心甘情愿忍受拥挤)智(找个不拥挤地儿)体(和别人一起玩挤人)全面发展的大好去处。我也一直这样告诫自己认识的那些小女生,以后找对象千万不能找那些个像我一样只够钱坐火车的男人,再次(次品)也可以去找那些推小车兜售食品饮料的乘务员啊。

    (未完待续。。。。。。)



     
    麦田里的捣蛋者 @ 2007-03-29 03:14

    昨天从小V的BLOG一不小心上串下跳到了反波,我可是第一次见着网上还有这么好玩的人,立刻惊为天人。我想要是能和平客、三表、老六这群人混在一块,肯定会幸福死的。

    也就是我这样一以贯之的一不小心,意不经在“口水SONG”中听到了一首流行于80年代后期的歌曲,平客介绍说是《站台》。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昨天之前,我一直认为这首歌应该叫作《我的心在等待》,当然我也就不会毫无羞耻心地告诉别人自己早就知晓《87狂热》,肯定当时的我没有完美计划过十多年之后再次听到这首一直以来连歌名都弄不清楚的歌曲时候的应有心情,一切都来得不知所措,无从逃避。

    在我们萧绍一带的农村,基本到年后正月期间每个村子都要演上三五天大戏,最多的是越剧,谁叫俺生在吴语柔调,小鸟依人的江南水乡呢!某年演大戏的一个晚上,我和大哥(这个可不是黑社会性质的大哥,我们是堂兄弟,禁止派生)早早来到来到操场——我们村的操场绝对够本入选中国建筑设计经典作品十佳行列,因为据我所知,我们村这个“操场”除了没人胆敢在这里“行操”之外(注:操念四声,感情丰沛者慎用),其他很多事情总能让我轻而易举地找到和它的联系:当我们村子要举行集体活动,组织个什么村民代表选举蠢干大会或者全民学习小学生样认真学习代三个表活动……我这样描述可能就给大家造成一个严重的错误认识,其实这个操场不仅仅是村民们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场所,它同时还是我们大家唯一的消遣娱乐场所:比如播放露天电影,流浪马戏团演出,贸易展销会,在没有被覆盖上水泥地表之前,因为杂草长势喜人,还被大家用来当作家畜野外放牧的场地,理所当然还会在这里举办各种节庆日的篮球比赛。给你们个直观点的印象,它能超越当代任何一个建筑多功能性完全受惠于两点:一个是它的建筑结构,由一个篮球场大小的篮球场(这算是那门子比喻啊?)和一个半个篮球常场大小的带房顶戏台组成,在邻近三方很是扮份;还有一点就是当时人们的生活严重缺乏娱乐精神和获取类似精神享受的途径,大家都闲得只剩玩蛋了(辨误:不是完蛋)。你可以想象当时村子里的领导干部坐在高高的带遮阳棚的戏台上,而村民们整齐划一站在露天操场上毕恭毕敬接受谆谆教导,或者是越剧演员们热情洋溢粉墨登场,而村民们打着雨伞津津有味不畏风雨观看演出时候的场景。

    那一年,来收费(你以为是免费的啊)演出的是嵊县小百花越剧团,爷要是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年还能记住人家芳名,听俺款款道来。我记得那天是临时加演——邻居近三方的村民都夸赞今年咱们村请的越剧团NB,赶集般水涌咱村来看戏,大有当年共军包围孟良崮活捉张灵甫的气势,逗得我们人模狗样的村长大人立刻变得狗模人样,决定非常大方地公款挽留越剧团。但是,就因为是临时加演,当时嵊县小百花越剧团并没有准备好当晚要演出的越剧,结果那晚演变成为我记忆中唯一一次在现场感受流行音乐演唱会。演出后没多久很多奔着越剧而来的老年人大失所望离开了操场,而更多从四面八方闻讯赶来的小青年都抱着攀高一回的心态,也让风雅附庸一回咱。大家一窝蜂似地挤向前台惟恐落后。我明明记得其实当时还有很大的空地余留在我们后方,至今我都不明白是怎样一种力量可以让一群平时不苟言笑作风严肃的人毫无顾及地挨在一个密集的人堆里,忘情欢呼开怀疯癫,甚至下流地向漂亮的女演员吹口哨。我清晰记得,当时那个放肆露骨向一个我和大哥爱慕的女演员开玩笑的人,以及心中一种因为自己偶然发觉的美丽事物被别人亵渎时的强烈仇恨(当然由于个人思想比较狭隘,一般只对漂亮女孩子自发产生这种突发性心理感情),要是那时我不是一个14岁的瘦弱少年,我就一定学着普希金样要求和那人决斗。也确实有人就在那天晚上干架来着,我不知道他们是像我这样因为自己倾慕的女性被对方亵渎而寻求暴力解决还是确实是因为不堪忍受拥挤,心理濒临崩溃。只是因为这样,我特能明白现在的小青年听那些个星星演唱会时候的疯癫状态,当然能花这个冤枉钱去看别人乱喷口水本领的人本来就不能用理智来形容了。

    任何事情最值得人们怀念和记忆的地方我们称之为高潮,当然除了床上的高潮可以来得越强烈越好,其他事情未必尽然。那天晚上的高潮就是当我们听着那首动感十足《站台》同时看到了激情四溢的霹雳舞的那一刻,所有人似乎打娘胎里面出来第一次真实感受到世界上原来有一种由干嚎和扭动组合起来的艺术(怎么那么恶心啊,“艺术”这词老让我想到朱军同志)。因为高潮的过度强烈和短促,人们在意尤未尽时刻开始贪得无厌,革命一触即发。关键时刻还是我们的村长大人出来威逼利诱不愿意离去的人们。散场后我和大哥悄悄跑到舞台后面去找我们喜欢的那个女演员(后台一般只有机灵的小孩和饥饿村干部可以随意出入,我们是属于机灵且饥饿的小孩),但是当我们找到她时候却发现人家正和饥饿的村长谈笑风声,大哥恨意十足骂道:骚货!可事实是我们并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甚至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当时14岁,大哥17岁,那一晚我们像两个失恋的人一样看谁都不顺眼,满怀愤怒,决心报复现实的不公。

    其实不是感动,其实就是感动,我始终不明白自己应当被划分为哪一个年代的人?一首能让你感动的歌曲或许就是这样的俗不可耐,本来我们就只是把它当作一个记忆的符号来标签生命中那些华而不实而又亲切真实的成长片段而已。

    题外话:今年春节回家听说人家嵊县小百花越剧团要在黄龙体育馆演出,以后再也不会降低身份跑我们这种山村小地为我们送来扶贫的精神食粮。今天当我听着与当年旋律一样的《站台》时,我却已经记不起那个女演员的样子了。我发短信问大哥还记得这事情吗?他回道:那是你干的,别按我身上。看着大哥的回信,我觉得此刻他一定也像我这样开心的笑了。



     
    麦田里的捣蛋者 @ 2007-03-16 13:57

    当梅瑟拉以罗马军队指挥官的身份出现在犹大·宾虚面前时,意味着站在犹太人宾虚面前的不仅仅是儿时的玩伴,还是一个外族侵略者。那块意外掉落下来的墙砖成为梅瑟拉陷害宾虚一家的口实。如果一个人尝试过被自己的朋友出卖的那种滋味,可能就会明白宾虚在奴隶船上那三年里生存下去的理由,而普通人却活不到三个月。原来仇恨的力量可以成为一个人活着的唯一理由,一个清晰的个人主义英雄出现在我面前,可是我对此并不感兴趣。

    当宾虚再次回到故乡耶路撒冷时,他不再是一个奴隶,而是一个自由人,是罗马将军阿列士的养子,是罗马城最出色的角斗士。很奇怪,宾虚这个突然成为崇尚“力量”的罗马文化的象征者的转变,这一切或许说明了宾虚刻骨铭心的仇恨只是针对梅瑟拉个人的,难道他真的忘记了侵略犹太人的不正是给予他“自由身份”的罗马帝国吗?

    当宾虚在竞技场上痛快淋漓地赢得了决斗的胜利时,我以为这一切就是这个蹩足故事的结局,但是我错了。梅瑟拉临终前说出了宾虚的妈妈和妹妹的下落,并且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语:“The race is not ended。”

    在麻风谷,宾虚看到了濒临死亡的亲人,但是他却只能站在暗处远远地观望。此时的宾虚才开始恍然大悟,他将所有的怨愤和仇恨一股脑儿全都发泄在罗马文化身上:“罗马害了我”。当他把象征阿列士家族荣耀的戒指狠狠抛弃时,我看到的宾虚俨然是一个为民族自由而战的斗士。

    可是,那只仿佛影幕外伸进来的给流亡途中的宾虚送上一瓢清水的手的主人出现了,他就是耶酥。当宾虚准备向自己一切不幸的端由罗马帝国宣战时,他的恋人爱斯特阻止了他:“那个人说:你要爱你的敌人。”一个基督徒告诉他:你所有的痛苦都源自你自身的仇恨。然而事实是这样的“痛苦”还在继续不断的发生。我知道,作为一个非基督徒是很难认同“有人打你的右脸,你把左脸也送给他打”的做法的。可是运用“自残”的方式向毫无同情心的敌人展示自己的博爱难不成就能感化敌人?或者说毫无区分的仁慈才是理性的表达方式?

    当宾虚抱着因麻风病面临死亡的妹妹去见耶酥时,施舍给路上遇到的瞎子一枚金币,但当瞎子得知对方是麻风病人时,他毫不犹豫地丢弃了那枚金币。当看到耶酥遭遇残酷而血腥的虐打时,门徒彼得因害怕而三次不认主。那个瞎子是可爱的,彼得也是可爱的,因为他们代表了人性。诚然,无畏地面对死亡是一种值得佩服的精神。不过,对生命的留恋,或者更直接地说贪生怕死难道就应该被鄙视吗?由此,我对耶酥莫名其妙的伟岸形象开始反感。在我有限的认知能力的判断中,耶酥和“普林斯顿的幽灵”约翰·纳什或者吕克·贝松电影中的圣女贞德都具备了同一种病症——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他们都因为严重的自我受难精神而被世人深深膜拜。我希望这样的表达方式不应被当作亵渎神灵,如果是,那也是理性地亵渎神灵。

    关于另一个犹大——耶酥的门徒加略人犹大。他在十二门徒中分管钱袋,难道他真的会禁受不住三十个金币的诱惑而出卖耶酥。耶酥既然拥有非凡的预知能力,就应当识破犹大的阴谋。看过马丁·斯科塞斯的《基督最后的诱惑》后,我才真正明白了犹大的良苦用心——没有他的伟大牺牲,就不会有耶酥那感人致深的悲情殉道。就像《基督最后的诱惑》中那样,是犹大和耶酥一起导演了那场“受难”的悲剧,而犹大才是那个真正坚定不移的基督徒。不同的是马丁的耶酥没有禁受住撒旦最后的诱惑,过上了一个普通人应当拥有的生活:娶妻生子。这才是回归人性的耶酥,才是我所认同的耶酥,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耶酥是多么可爱!

    那个处死耶酥的罗马执政官彼拉多,在《圣经》中并不能见到对他的谴责,可能你会说害死耶酥的真凶是犹太教的那些长老祭祀们,他们害怕耶酥侵害他们的权威地位。可是大家不要忘记了四百年后,是罗马帝国承认了基督教在宗教中的地位,不为别的,就因为基督教义有利于帝国的统治。等到最后教皇也干脆住到了罗马。我个人之所以对任何形式的宗教感到绝望,只是因为当我感动于其教义本身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是在被统治阶级利用的那种矛盾心态。正如马克思说的一句话:宗教是一种精神鸦片。当我想起那八次以圣战的名义发起的十字军东征时,基督教让我感到十足的恶心。

    当《宾虚》的结尾时,耶酥受难,开始出现圣迹,宾虚的妈妈和妹妹的麻风病被神奇治愈,宾虚跪倒在耶酥的十字架面前,而与此同时那个为民族自由而战的斗士却永远地倒了下去。依稀记得那次耶酥在城外的山坡上布道,众人都虔诚地拥簇着他,只有宾虚远远的站在河岸对面,转过身走向人群相反的方向……


     
    麦田里的捣蛋者 @ 2007-03-12 16:01



    题目是美丽出的,不,确切说是杨绛先生的一本书名,然而我也记不得多么天荒地老之前,她说要写我们仨的故事,结果一直被放鸽子到现在,而且原因不明。

    英俊之所以被称为狒狒那完全是因为某人的造谣诽谤、惹是生非,
    狒狒之所以被平反为英俊那完全是因为某人良心发现、还原事实。
    美丽之所以逼迫我们认同她是美丽的那完全是强加的、冤枉的、反动的。
    我一直在想英俊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每次呼出“美丽”两字之后有一种被胁迫犯罪的感觉呢?
    可是我为什么就只能叫老俞呢?
    当然完全不是因为英俊文才韶极,因而在我幼小而稚嫩的心灵中产生了不可逾越的心理障碍;
    当然也完全不是因为美丽起名封号的才华不足可取,以至于让人以为我是那个生命中不可形容之人;
    当然更完全不是因为我就心甘情愿让这俩最没自我反省意识的家伙互相吹弹、互相臭美,而自己被干晾一边忽略不计。
    其实我是我们三个人当中最为人民大众,最为诚实坦白,自知无耻不及,自卑有余。——恶心死我了,这是人说的话吗?

    我一直和美丽开玩笑,俺要是一母的,早就对英俊产生十分下流的念头,再蠢蛋的兔子虽然不啃窝边的草,但是说什么也不能便宜了其他兔子,那就办个展览会,弄个门票什么,还附带让大家参观一长的像狒狒的狒狒……

    我就那个想啊,终于想破了脑袋,还是不明白,当初为什么就对于美丽制造我和英俊暧昧的传闻表面不置可否,内心窃窃自喜呢?(啃了个面包,外面的热食店一个也没开,饿瘪我了,继续。。。)

    我对于书籍的渴求性阅读较之于常人起步晚了些,等到了大一才开始第一次接触王小波,就那时侯遭遇到了狒狒在报纸上发表那个关于小波的评论性文章。
    当我还在感喟他的反对无智,无性,无趣:智慧被超越,成了暧昧不清;性爱被超越,成了思无邪;有趣被超越之后,就会变得庄严滞重。
    否定小说的教育目的,反对社会强加个人的外在排它性道德教义。
    在小说中重复怀疑历史映射的本来面目,发觉现实生活的多层次可创造性内在可塑性。
    推崇罗素:参差多态才是幸福的本原。而我们总以正本清源的方式破坏幸福;高尚与低下的总和才是一个完整的人,去掉一部分实际也就破坏了一个真实的人。
    时不时毫不忌讳地写下:性爱是一件绝顶美妙之事!
    而狒狒已经早早站到了这个人所铸造的那座山上,我却还只能远远地观望。 一股惺惺相惜,情不自禁的冲动让我有了结识狒狒的念头。

    记忆中浮现的景象:某个太阳都开始逃课的下午,我扑腾扑腾跑到花筒,遇见美丽和另一女生不时抬起头淫邪无比地冲我媚笑,一会又低头窃窃私语阴谋作恶,然后对大家宣布:我和狒狒关系暧昧。作为当事人的我那时就一愣头青,末了还非常配合地补了句:咋狒狒还没来啊!在我意识到自己的淫奔无止之后,终于无地自容般逃离了花筒。我想,要不是美丽的撮合,要不是她的毁谤,我还能不能认识狒狒呢?还能顺便发现了一阳光明媚的梁美丽?

    美丽老把我和狒狒分成一个温情,一个坚强。其实,她错了,我们在她面前都是温情的。狒狒是以虚无主义者之名成行动派之实,那是别人不可战胜的却被自己打倒了,或许我也是这样。我们总能玩味地谈论某些事,但其实我们都看得很重,深陷其中,不得超生。懂得自嘲就是他的深刻,但我怀疑他一定是将人格分裂成两半,因为他的深刻并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运用自如。他或许也像我一样,面对平庸而乏善可陈的现实生活时,总感觉无以为继。

    我及不得狒狒处就是我们一样极度喜欢使用形容词,但是他却总能捏拿得恰倒好处。看着那篇《暖日春光》,我就觉得沉醉。他总能轻而易举地把握住行文的一体感情色彩,控制在自己预想的那个幅调上。或许这就是一个能欣赏诗歌的人和没有诗歌修养的人之间的分野?
    我对于自己被归类总结,是一种和老罗一样的沾沾自喜。我是不是在标榜自我归属感的同时否定了一些最为本色的感情。狒狒好像从来没有这样?所以我是以存在主义之名成符号派之实,海德格尔说:“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不是追赶潮流的文化修饰,而是从自身和梦想中生长出来并经过现实深刻考验的力量。”面对狒狒我总觉得自形惭愧。

    尼采第一个著作《悲剧的诞生》,引用了希腊的神话的酒神和日神,酒神代表的是一种悲剧情怀,深信被群体抛弃的个体生命的痛苦和毁灭的宿命结局。当然,我和英俊喝酒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想到这些,我一般没喝多少就开始犯迷糊,但是我从来不好意思拒绝,因为我明白自己喜欢陪他一起痛快,一起畅怀。于是一场篮球之后,两个汗水淋漓的人,买上一堆烧烤,一瓶白酒,坐地板上嘬饮的日子成为我对大学最美好的回忆。或许当时我们并不明白这样的日子会越来越少,终至不可再得。或许我们只是学着李白写的: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或许我们根本就不在乎酒神和日神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二律背反精神代表。

    (MD,不行了,太矫情了,我要变换感情色彩)
    (为了报复早上英俊对我的极其严重的精神伤害,下面我决定寡廉鲜耻地大肆表扬美丽,并且不管英俊愿不愿意,我都死活要拉上他,注明这是我们对美丽同学的共同感受!嘿嘿)

    当我和英俊站在美丽面前,就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就是非同一般的龌龊猥亵,我们谁也别妄想和她来个双向比较,那样我们俩肯定要自卑得只想自残了断此生。她是我们生命中的阳光,我们没有她就显得阴暗虚弱,无法成长;我们有了她却又曝光过度,原形毕露。她是上帝派遣给我们的守护天使,当我们在罪恶深渊边上彷徨徘徊时她不失时机地从我们背后踹上两脚,并感慨道:“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好象现在是我在乱咬人啊?)我们天生浑身缺陷,洞穿百洞,但是她发布免费盗版补丁,为我们抚平心中的创口(这时候,狒狒偷偷地撒把盐在自己的创口上,然后向美丽撒娇、卖乖、献媚,还装作一脸无辜且极不情愿地承认这是恶毒的老俞干的,(我的思维好混乱啊?))

    一片绿叶(老俞),一坨烂屎(英俊)咋就和一朵鲜花(美丽)互成行伍了呢?这个问题是我对全人类精神活动的终极思考,活着的哲学家都没法搞懂这个问题,死了的别说了连这个问题都没能见着。

    “我现在对狒狒 已经不打他 不骂他了”——引号是我加的,现在你知道了吧。我要说得就是美丽唯一的、其他你不可能再找得出来的缺点,她不会使用标点符号,哈哈,我那个得意啊!就好比麦哲伦(我怎么老想哥伦布啊?)发现了新大陆。必须说明的是她还知道使用句号,但是是当作省略号来用的。可能我废话了这么多,还是让某人注意到了这句话的内容,那么我感到非常抱歉,因为我是故意的。对,我就是要揭开某人的伤疤,让他回忆起那个和当年在重庆渣滓洞里面虐待共党的特务一样凶残成性的人。

    当美丽十分违心的丢下那句“你那气质让我一下就能从人堆里面发现你”之后,我开始无比自恋地沉浸在自己成了一只黑暗中的萤火虫那么光彩夺目的感觉不足一秒,她突然又不依不饶地发起偷袭:你身高几厘米啊?
    原来在女生眼里,气质就等同于身高呀。怪不得狒狒那超越一米八的个子叫气质非凡,人格健全,而处于一米八之下的我就属于二等残废,更不堪的是身高不足一米六的男生就是微生物,须用显微镜才能观察。

    其实,我就特羡慕美丽,能一边和我扯淡,一边写自己的blog,我觉得自己做什么都跟个事儿逼似的,真不够意思。再写,就成小说了,不能再写了,你们已经读出了我的善变本性,我不能再把自个推向人道毁灭了。

    美丽一直觉得有一天我们会不记得她。
    老俞说:放心,只要你没有变得不忍猝睹的苍老之前我们都不想忘记你。
    英俊(一本正经,假装的)说:比起你年轻时候我更喜欢你倍受摧残的面容。
    老俞(急切而不服气):你那是学杜拉斯的《情人》。许多年后,当我躺在床上奄奄待毙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个太阳都开始学会逃课的下午。